当前位置: 研究培训 >>> 志鉴研究

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

2025-09-15    

提  要:村志编纂,我国古已有之,但主要为民间自发偶作,并未纳入官修范畴,编纂数量很少,现存数量更少。关于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目前方志学界说法不一,辨证不足,其中不乏认识混乱及谬误。厘清相关概念,结合田野调查,考证现有文献,对中国现知与现存最早村志加以考辨,对于深化当下的村志研究具有溯源意义。中国现知与现存最早村志,并非清康熙二十四年郎遂编纂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志》,也非明末曹编纂的江苏吴江《庉村志》,而是明景泰五年徐润编纂的江西乐平《砚山志》。《砚山志》比《杏花村志》早231年,中国村志编纂最晚在明代中期已经出现。


关键词:最早村志   《砚山志》  《庉村志》  《杏花村志》


村志编纂,我国古已有之,但并未将其纳入官修范畴,主要为民间自发偶作,编纂数量很少,现存数量更少。“直到清代,朝廷功令规定的修志单位都只到县级,传世的镇志、乡志、村志、山志、寺志如凤毛麟角,并都属私修。”清《忠义乡志》李前泮序论曰:“夫非有国家政令所及,或修而明,或否而昧,一听其乡之人自为之,有司者未必过而问也。”民国金勋《成府村志序》述曰:“夫中国志书多矣,国有统志,省有通志,及郡县莫不有志焉,物产及掌故亦莫不有志,惟村志则甚罕见。”民国江廷《新塍镇志序》叹曰:“乡志无官修,大率出于私家之著述,而乡之人亦继以私家著述目之,传与不传,漠然也。”也因为此,关于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目前方志学界说法不一,其中不乏认识混乱及谬误,对方志界误导甚深。村志是方志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如魏桥所言:“村志在方志族中属于小志。可是小志不可小看。……它以小小的一隅,折射出一个时代的巨大变化。”厘清相关概念,结合田野调查,考证现有文献,对中国现知与现存最早村志加以考辨,对于深化当下的村志研究、推进今天的村志编纂工作具有溯源意义。


一  关于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的几种说法


就目前所见,关于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方志学界主要有“始于清代说”“始于明代说”“始于曹魏说”几种说法。


(一)始于清代说


20世纪80年代,黄苇主编的《中国地方志词典》在《杏花村志》条目中写道:“清人为村立志,颇为新奇,是修村志的起端。”专业词典的影响力,以及《杏花村志》的知名度,使得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清代的说法在方志界传播广泛,在已出版村志、期刊论著、相关网页中经常可见。如:2015年3月,杨闻在为《南韩村志》所写的序中称道:“村志编修古已有之,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遂编撰安徽池州《杏花村志》,据说‘是修村志之起端’。”2015年,周勇进在为《邹平县霍坡村志》所作的序中写道:“村志之修起自何时,已不可考,今人多以《四库全书》所收康熙《杏花村志》为村志纂修之始。”2019年12月,贾辉铭在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小车行村志》所撰的序中说道:“村志编修在我国亦有传承,有史可考的应该在清代出现。……《苫羊山志》成书于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记述山东省东阿县刘集镇苫山村事略。选入钦定《四库全书》的村志《杏花村志》成书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我国最早的村志,从现有资料来看,就是这两部书籍了。”2023年,钱茂伟、罗茵宁指出:“村志编纂始于清代,‘现存清代村志9种’。”从目前所见资料来看,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清代说”,依据主要是清康熙《杏花村志》和顺治《苫羊山志》这两部文献。


(二)始于明代说


一些学者在查阅文献时发现,明代我国已有村志编纂,时间比清康熙《杏花村志》等要早,提出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明代的说法。如:2015年,钱茂伟发现明代杨守陈作有《砚山志序》,提出:“学界一般认为,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遂编纂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志》,是‘修村志之起端’。笔者认为此论不当。因为,明代中期徐光润曾作《砚山志》。江西乐平县北的砚山村(今必塔前镇),是一个以徐姓为主的古村落,杨守陈作《砚山志·序》。”不过,如前文所述,他并未坚持这一看法。2017年,罗艳春在为《邹平县霍坡村志》所作的序中写到:“村志编修的历史,始于明末清初。1934年《甲戌丛编》中收录的《庉村志》,由明末清初时的村人曹神锡编撰,是目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最早一部村志。”从目前所知资料来看,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明代说”,依据主要是明中期《砚山志》和明末《庉村志》这两部文献。


(三)始于曹魏说


还有研究者把中国村志编纂肇始时间往前推到三国曹魏时期,提出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曹魏的说法。如:2019年,张志仁在为《辛坊村志》所作的序中写道:“据记载,著名思想家老子故里河南省鹿邑县濑乡在三国曹魏时期编纂的《濑乡记》可谓村志之滥觞。”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曹魏说”,依据主要是《濑乡记》这部文献。


依据的科学性,决定结论的准确性。受限于历史上我国村志编纂及其流传保存的这种状况,关于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的确只能是一个不断发现、不断考证的过程。但上述几种说法,对依据的文献考辨不足,其中不乏认识混乱及谬误,对方志界误导渐深,亟需进一步探讨澄清。


二  探讨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需注意的问题


鉴于历史上我国村志编纂及其流传保存的状况,探讨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辨别依据的文献是否为村志


中国历史悠久,方志种类众多,与乡村相关的方志种类有乡志、镇志、里志、村志、山志、水志、寺志等。要厘清相关概念,了解村志与乡志、镇志、里志、山志、水志、寺志等方志种类的区别,辨别依据的文献是否为村志。其中村志与乡志、镇志、水志、寺志的区别较为明显,尤其要注意的是,避免与里志、山志相混淆。


一是要注意村志与里志的区别,避免将里志与村志相等同。《中国地方志词典》指出,“村志,方志种类名。指建置最小的村级志书。此类文献在我国自古已有。主要记载发生在一村范围内的人和事。编写村志多为补省县遗漏”,“里志,地方志种类之一。指记载一里区域内古今人、事、物的地方志书。里是民国以前设的县以下的基层行政单位。里志属于乡镇志一类” 。自早期中国以国家形态出现以后,自然村落便作为基层组织的一部分,被纳入国家的行政管辖体系,通过里甲制的设计和保甲制的推动等方式,国家有效地将基层行政组织与自然村落密切关联起来。如《明史·食货志》载:“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明清时期,保甲的构成通常以10户为牌、10牌(100户)为甲、10甲(1000户)为保,里甲的构成通常以10户为甲、110户为里。这种十进位的组织编排体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自然村落的人丁数往往并不能与里甲或者保甲的编排数额相吻合,以至于有时甚至要与相邻村落组合编排,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瓦解自然村落因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形成的对抗国家的力量之目的。因此,在中国历史上,一个里和一个村并不是一回事,一里为110户,可能由一个自然村落的人丁数拆分编排而成(一个大的自然村落可能被拆分编排为多个里),也可能由2到3个甚至更多的自然村落组合编排而成(一里之区域也可能由多个小的自然村落组合而成)。因而,尽管里志和自然村落关系非常密切,但并不等同于村志,里志乃以里为记载对象之志,村志是以村庄为记载对象之志,两者边界、对象各不相同。目前一些研究者、方志机构,以历史上“前朱里的区域范围与现在乌镇民合村基本吻合”为由,认为“《前朱里纪略》是桐乡甚至是嘉兴市唯一一部古代村志”、“嘉兴的村志有康熙五十六年(1717)面世的《前朱里纪略》”、“现存‘清代村志9种’。加上浙江桐乡《前朱里纪略》,当为10种”,显然有失严谨。《前朱里纪略》应属里志,而非村志。辑著者盛序曰:“予亦为我里录此琐琐剩帐,以俟将来之闻风起焉。”


二是要注意村志与山志的区别,避免将山志与村志相混淆。《中国地方志词典》指出:“山志,方志种类之一。山志所记是全国或省区范围内屈指可数名山,这些山一般具有开发历史悠久、风景佳丽特点,或是封建帝王封禅之所,或是佛教、道教胜地,或是文人学士留连吟咏之处。……山志与其它方志不同之处,在记述内容上有广狭之分,门类有多少之别。旧山志一般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卷首’,包括图、序、凡例等;另一部分为专述,分别记述名胜古迹、湖光山色、人物故事、金石文物、艺文杂录等。记载重在名胜、古迹、诗文、杂咏。”如章学诚所言:“夫志州县与志名山不同。彼以形胜景物为主,描摩宛肖为工,崖颠之碑,壁阴之记,以及雷电鬼怪之迹,洞天符检之文,与夫今古名流游览登眺之作,收无孑遗,即征奥博。”村志乃以村庄为记载对象之志,山志则是以山为记载对象之志,两者在记载对象、重心、范围、门类和内容上各不相同,如蒋《九疑山志》、黄宗羲《四明山志》、闵麟嗣《黄山志定本》、毛德琦《庐山志》等就是山志,而非村志,但以山命名的村庄也不在少数,如浙江省衢州市的鱼山村、安徽省黟县的碧山村、山东省平阴县的孔子山村、山西省吕梁市的寨则山村等,因此有些志书也可能“名为山志,实为村志”,还是要根据志书的整体内容来加以考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另外,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还要注意村志与村史的区别,避免将村史与村志混为一谈。所谓“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村志与村史在体例、内容和写法上还是有所区别。“志贵详细,史存大体”,方志的重点不是“论”,而是“记”,即把资料原原本本记录下来,是以资料为主,以资料取胜,故必须记载详细;而史书则不同,重在探索历史规律,虽也重视资料,但无须“无所不载”。


(二)考证所依据的文献是否为中国现知最早村志


探讨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要注意“现知最早村志”“现存最早村志”两个概念的区别,应以“中国现知最早村志”为依据,而非“中国现存最早村志”,避免作出无效推论。因为“现知”不一定“现存”(该村志未必流传保存下来),“现存”的可能比“现知”的时间要晚。当然,“现知最早村志”,如果只是源于文献记载的,也要注意考证其真实性。


(三)使用开放性的表述


由于历史上我国村志编纂及其流传保存的这种状况,探讨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只能是一个不断发现、不断考证的过程。目前,还不能排除有更早的村志幸得流传保存下来,散落在民间,只是我们不得而知;或者某个文献中有更早村志的记载,只是尚未被发现。因此,目前一些研究者所用“清人为村立志,颇为新奇,是修村志的起端”“村志编纂始于清代”“村志编修的历史,始于明末清初”之类的表述,过于绝对武断,应持“中国村志编纂最晚在……已经出现”的开放性表述,更为客观准确。


三  中国现知与现存最早村志考辨


上述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清代说”“始于明代说”“始于曹魏说”几种说法,辨证不足,其中不乏认识混乱及谬误,主要体现在依据的文献是否为村志,以及是否为“中国现知最早村志”的判断方面。


(一)关于《杏花村志》和《苫羊山志》


首先,在“是否为村志”方面,依照村志是以村庄为记载对象之志的定义,《杏花村志》顾名思义,属村志无疑,但《苫羊山志》是山志还是村志,还须从志书内容本身加以考辨。苫羊山,山名,简称苫山,又名驻岱山,位于山东省东阿县西南45里,海拔50余米。《苫羊山志》系清顺治十八年(1661)苫前里人李濠所修辑。此志在民间得以流传保存,有手稿、手抄本、重修本、石印本、复印本等版本,但《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均未收录。李濠在《苫羊山志自叙》中阐述了自己修辑此志的初衷:“山以苫名者何?以峦峰层叠有苫盖形也。以苫名又以羊名者何?以上有卧羊峰也。人顾称苫不称羊者,省文也。苫羊志者志苫羊之所以为苫羊也。客曰:‘苫羊非郡邑比志何为乎?’余曰:‘志郡邑则守土者之责,志苫羊则余之志余之责也。’志寰舆者略于郡邑,志郡邑者略于聚落;乃有地籍一隅,足擅郡邑之貌,备寰舆之采者,吾苫羊是也。苫羊名乡也,岱宗盘回几三千里,西来之脉至苫羊而止,故又名驻岱山。济汶诸水互相环绕,山水会而灵气呈,故其间多绣文纬武之儒,异材绝智之士,自是有忠孝焉,有仙释焉;事业文章之大,他乡莫能先焉,实为寰舆郡邑所关,何可以地非郡邑而弗志也!深惧善行不传,胜迹湮没,因不辞谫劣,漫为创始。始于图考,终于祥瑞,为类凡十有三,举山川之秀丽,纶之辉煌;与夫懿行遐轨,星土风气,悉载于篇。”从“苫羊名乡也”“他乡莫能先焉”等措词来看,李濠是在乡或家乡的域面来看待和描述苫羊山一带的,并非村的范围。《苫羊山志》目录上包括地图、分野、景致、山水、风俗、人物、恩纶、艺文、神祠、佛寺、古迹、灾祥、述异13类,内容上并没有体现出村志以村庄为中心和范围搜集、编纂各方面资料的特点,而体现出山志以苫羊山这座山为中心搜集、编纂周边一带地理、人文资料的特点。“《苫羊山志》所记,又不仅限于苫山,它兼及附近的山水、古迹、人文等”,如“地图”类目下绘制的是东阿县图、苫山四境图,“山水”条目下记载了苫羊山周边一带的鱼山(在苫山正东12里)、子路山(在苫山南10里)、关山(在苫山南5里)、会通河(在苫山西15里)、大清河(在苫山东12里)、盐渠(在苫山南5里)等,“古迹”条目下记有“桃丘在苫山西南十八里”,“奇孝”条目下记曰“苫之南五里为关山镇,有钟离氏”,“异人”条目下记称“苫阴五里焦家村有孙氏者”,记载的资料远超出苫山村和苫前里的范围。志中“人物”类目下记载的50人中,仅李仁、刘庄2人明确写着为苫山村人,刘观、李学诗、李濠3人记载为世居苫山或苫山人,剩下的有40余人未予载明。因此,笔者认为,《苫羊山志》从记载对象、重心、范围、篇目、内容,及其地图、分野、景致、山水的记载特点上来看,更应归为山志,而非村志,也非里志。那种认为《苫羊山志》“不唯山乘,实亦‘里志’”、“名为山志,实为村志”、“是东阿县第一部村志”,“是中国最早的村志”的说法是不太准确的,存在混淆概念、认识混乱的问题。


其次,在是否为“中国现知最早村志”方面,《杏花村志》编纂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时间上至少比明末的《庉村志》要晚,因此并非“中国现知最早村志”。


(二)关于《庉村志》和《砚山志》


据笔者查阅,《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均收录《庉村志》,但都未收录《砚山志》。《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载:《庉村志》系“(清)曹纂”,“清顺治间纂”,“是志纂于清顺治初年”。这有所误读,对方志界误导颇深,《庉村志》结尾“杂述”有言:“……而吴江叶君山民晤范君烟桥,始知此志为明村人曹神锡所撰,清初布衣曹莲峰邺校补重录者不及列姓名于简端,特为揭而著于此。”《庉村志》应为“(明)曹纂、(清)曹邺校补增纂”。


明代杨守陈所撰《杨文懿公文集》中确有《砚山志序》。外界一般认为《砚山志》已佚,但笔者到江西省乐平市塔前镇开展田野调查获悉,《砚山志》有幸得以流传保存了下来,且在当地保存有清咸丰元年(1851)岁次辛亥孟夏月重修、民国庚申(1920)又修,及2014年甲午十月重修等版本。细阅清咸丰元年岁次辛亥孟夏月重修、民国庚申又修版本,可以发现,《砚山志》乃明景泰甲戌(1454)江西饶州府乐平县静理乡三十七都石砚里徐润所纂,志中也确有杨守陈天顺四年(1460)正月五日所作《砚山志序》。据《砚山志》记载,徐润,字光泽,号勉轩,生于明永乐丁亥(1407),卒于明成化己亥(1479)。杨守陈所撰《杨文懿公文集》中的《砚山志序》曰:“今宣平教谕光润先生乃述其里社之称、山川风俗之美、人物之贤、屋室丘陇之概,旁及于古今文词之有,关乎此者,汇书而备录之,总若干卷,名曰砚山志。”杨守陈自言是徐润门生,不可能不知先生名号,称光润先生,或系古时为尊者讳。在清咸丰元年岁次辛亥孟夏月重修、民国庚申又修版《砚山志》中,杨守陈《砚山志序》刻印的是“今宣平教谕光泽先生”。


首先,在“是否为村志”方面,依照村志是以村庄为记载对象之志的定义,《庉村志》也属村志无疑,志中“沿革”条目载:“国初,差繁法密,居民往往脱籍迁徙,地多闲旷,乃易市为村,有前后二村。”但《砚山志》是否为村志,还需根据志书的内容具体分析。《砚山志》中《石砚山本末》载:“石砚山发自浮梁凤游,山高四十余丈,周回七里许,山下有石如砚,故名石砚山。唐真观中,其山产乳泉……天宝六年,赐名乳泉山。今居是山左右数大姓皆称石砚里,惟吾宗独称石砚徐氏者,其地以人显矣。”可见,砚山,即石砚山、乳泉山,系山名,明代中期砚山左右数大姓居住之地皆称石砚里,徐氏为里中望族。“乡都”条目载:“乐平十一都,静里其一也。静里所隶之都自三十四至三十七,凡四,吾族所居静里乡三十七都。”“里社”条目载:“上下二族,皆称石砚里,而上族之社称里仁,取里有仁厚俗之意,下族之社称长丰,取岁常丰稔之意欸。”“里居疆域”条目载:“东至月山十里,至德兴县一百二十里;西至月岩十里,至府治一百二十里;南至山下一里,至本县治三十里;北至梅浦一里,至浮梁县八十里。”明清时期实行的是“乡—都—里(图)—甲”的基层组织模式,乡分为若干个都,都之内众自然村落编户为若干个里(图),里(图)之下再编为甲,国家通过设立都正、里正、图正、甲首等对乡村进行赋役和治安管理。从徐润的描述来看,明代中期砚山左右,徐氏等数大姓所居之地,在基层行政组织上为江西饶州府乐平县静理乡三十七都石砚里。徐氏上下二族皆被编户在石砚里,上族之社称为里仁,下族之社称为长丰,据《砚山志》中《石砚长丰社会序》所述,里仁、长丰系社庙名称。志中《存恕斋记》也载:“洎水之北有里曰石砚,有巨姓曰徐氏。”《题砚山十景图》载:“吾宗世家砚山下,延袤不五里许,林峦钟奇,溪谷涵秀。”“形胜”条目载:“地衍而肥,泉甘而洌,东西地宅之相连,前后溪山之交护。”《砚山新营重新培筑龙颈疏》载:“吾之同居里者,数十余家,且后进彬彬辈出。”


从徐润所记“里居疆域”为“东至月山十里,西至月岩十里,南至山下一里,北至梅浦一里”来看,明代中期徐氏上下二族在石砚里中的位置和范围,与今天上徐村和下徐村的位置范围大致无差,今两村中明清牌楼、祠堂、民居、古街、古桥、古树、石板路仍有保存。清康熙《乐平县志》载:“本朝承明制,乡都悉同,静理乡三十七都,去县四十里,编户十三图。”同治《乐平县志》载:“三十七都,去县四十里,编户十三图,列村:月岩村、葵田、山下、月山、弩丹、蓝桥、界首、桃林、黄冈、石井头、塔前、毛家园、西坑、戴志坞、太安村、高圳、花门楼、下古村、安邦、兴思桥、里冲、黄泥村……”据砚山今下徐村、上徐村村民称:当地在清代以前叫石砚,清代更名葵田,徐氏下族改称下葵田,徐氏上族改称上葵田;新中国成立后,下葵田改作下徐,上葵田改作上徐。在清代三十七都列村中,也确有“葵田”的记载,且与月岩、山下、月山3个村并列,这与《砚山志》“里居疆域”所示四至相吻合。因此,可以确定,从古至今,乐平当地并没有一个叫“砚山村”的村庄。砚山徐氏宋初在此依水建村,南宋理宗淳祐年间沿河溪上游附近延袤,形成上下二族的空间形态与分布特征。当地村民和当地资料多把南宋理宗淳祐年间砚山徐氏下族有族人向河溪上游附近迁居,看作是在“村上方又另建一村”的行为,笔者认为不然。综合各种资料,笔者认为,这只是原初村落在人地压力下向周边的自然延袤,本质上仍为同宗同族的“宗族聚居”,仍为一个村庄。称为上族、下族,多为日常生活中自我区分的方便,并不代表当时它们已是名称不同的2个村落,今天我们看到它们成为2个村庄是后来历史发展演变的结果。明代中期,砚山徐氏上下二族皆被编户在石砚里,村落的名称未见明确记载,《砚山志》中多见“石砚徐氏”的表述。清代,砚山徐氏上下二族村落的名称在同治《乐平县志》三十七都列村中明确记为“葵田”,并未看到官方分2个村庄、2个名称来作记载。上族改称上葵田,下族改称下葵田,也多为日常生活中自我区分的方便,实为一个村庄,葵田村。这与明代江苏吴江的庉村“有前后二村”情况类似。


从志书整体内容来看,《砚山志》名曰山志,但重心不在记山。徐润在《勉轩自序》中阐述了自己编纂此志的缘起和初衷:“景泰甲戌秋,予为定州学官,预修真定郡志,校雠之余,因念吾家世居乐平之石砚,凡山水形胜、今昔人物、制诰诗文,曾有载于《康山广记》者,有著于《静理乡乡志》者,有纪诸家乘及他文集者,欲其一览俱在心目,不易得矣。于时窃以素所见闻者,手录成帙,题曰《砚山志》,藏之巾笥,间一展玩,庶或有益,但以远处宦乡,未获询之宗丈,于中多有遗漏失次,心又不能无憾焉。集成,复嘱门生舒德代誊副稿,送之家塾。倘族长者暨良子姪有能考据某山某水之胜、某由某科仕至某官葬某山、某隐居有德行才艺与夫诗文之可为矜式者,相以汇次与增广之,则不惟斯志之幸,抑可以启后之人。”另外,在《勉轩寄叔志高书》中,徐润写道:“余不叙,向在真定,忝修郡志,因念吾族事实分夥,亦宜志之,公暇辄以家居日所见闻者,手录为帙,题曰《砚山志》。……弟以族中事迹、诗文尚有遗漏,欲锓梓而未敢焉。兹烦录稿达知,烦以尊祖敬宗为心,广询博访其有佳事迹、有好诗文,不拘今昔,但于吾族有相关者,无吝采辑,付与来价,俾得成书,是亦一族之庆也。”从徐润自己“因念吾族事实分夥,亦宜志之”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其编纂《砚山志》的初衷并非记载砚山这座山,而是为了记载砚山石砚里徐氏家族之人和事。因此,《砚山志》名曰山志,实非山志。志中《正之复用晦书》载:“《砚山志》规模、凡例俱已得体,坊牌可加,土产、户口、钱粮不可加,隐逸可减,节妇不可减,盖志虽以砚山名,然人物、文章皆徐氏事也。户口、钱粮他姓混于版籍,将何以处之哉?”石砚里,居住数大姓,徐氏只是其一,《砚山志》对区域内他姓人和事未加记载,因此,也并非一部完整、严格意义上的《石砚里志》。志中《石砚长丰社会序》载:“吾石砚之同居者,皆为一宗,非异姓相聚者,比尤宜体此而力行之。”《砚山志》共24卷,目录包含徐姓本末、石砚山本末、乡都、里社、里居疆域、风俗、形胜、山水、十景、桥梁、古迹、地宅、牌坊、祠宇、坟墓、仕宦、科第、隐逸、节孝、烈女、制诰、谱序、墓志铭、诗记、词调、序跋等,仅记载砚山徐氏上下二族之人和事,志中《刘济书》载:“然是志多录徐氏之世德,目录之内乡名至第宅八者、坟墓至词调十一者,皆徐氏事迹,而寺观、祠庙不类,浅见于此二者似乎可去,庶得归一。”这倒使它相当于是一部《砚山徐氏家族志》,也相当于是一部《砚山徐氏村志》,或说《葵田村志》。因此,笔者认为,徐润《砚山志》名为山志,并非山志,也非里志,实为家族志,也实为村志。如《砚山志》中《明勉轩徐先生墓志铭》所言:“先生学博才赡,尝预修英庙实录、真定郡志,续修家志、家谱,校刊徐高士集,皆巨笔也。”徐绅《砚山志后序》所称:“夫志之为言记也。记以砚山名,盖不忘其所自出也。”


其次,在是否为“中国现知最早村志”方面,《庉村志》“卓行”条目中有对曹的记载:“他凡义举必勇于为,万历己卯大水,岁凶,出粟三百斛济饥与贫民,代输灾银七十余两,又捐田建塜以瘗贫骨。”“墓域”条目中也有记载:“万历三十九年,有五图生员曹烨同弟曹捐随字圩田六亩迁之,今同里湖滨俗呼曹家坟者,是其旧冢在柳字圩者。”作为村志,古代乡村谱系发达,村里同时期出现两个曹的可能性极小,为纂者曹的可能性大。万历己卯为1579年,万历三十九年为1611年。由此可推断,曹大致生活于明嘉靖至崇祯之间。《砚山志》编纂于明景泰甲戌。因此,该志在编纂时间上比《庉村志》要早很多。《砚山志》有可能是中国现知与现存最早的村志。《杏花村志》编纂于康熙二十四年,《砚山志》比《杏花村志》要早231年,《庉村志》也比《杏花村志》早很多。钱茂伟认为“《杏花村志》是现存第一部村志,也是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倒是可以肯定的”,显然有误。清《杏花村志》是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但并非中国现存第一部村志。


(三)关于《濑乡记》


根据李玉诚的考证,《濑乡记》可能成书于北魏后期,并非曹魏时期,为崔玄山所撰,共一卷,可能散佚于南宋中后期,目前尚存20条遗文,3条相关内容,总计23条。濑乡曲仁里为老子诞生地。《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苦县本属陈,春秋楚灭陈,而苦又属楚,苦音怙。”厉乡本为厉国,僖公十五年(前645),厉国尚为诸侯国,周室衰微后,辖于陈。公元前478年,楚灭陈,降陈为县,厉国旧地改称厉乡。秦汉以降至唐代以前,中国基层管理制度以乡里制为主,里聚合一,乡是国家政权的基层实施单位。厉乡,隶属关系介于苦县和曲仁里之间,在行政层级上是乡,不是村。据王珏考证,楚即指古代楚国,苦县即今鹿邑县,厉乡也作濑乡,即后来的太清宫乡,曲仁里即乡政府所在地。因此,《濑乡记》并非村志,认为“著名思想家老子故里河南省鹿邑县濑乡在三国曹魏时期编纂的《濑乡记》可谓村志之滥觞”,显然有误。2005年,刘纬毅在为《凤和志》所写的《乡村志略述(代序)》中就认为《濑乡记》是中国最早的一部乡志。但“就目前所见《濑乡记》遗文内容来看,主要内容是关于老子”,无法见得该书全貌,是否为严格意义上的乡志,也不好下定论。崔玄山有可能只是把记述老子事迹的书取名《濑乡记》。


综上可见,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清代说”“始于明代说”“始于曹魏说”几种说法依据的文献中,仅《杏花村志》《庉村志》明显属于村志,《砚山志》可归为村志。从目前所知、所见文献来看,中国现知与现存最早村志,并非清康熙二十四年郎遂编纂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志》,也非明末曹编纂的江苏吴江《庉村志》,而是明景泰五年(1454)徐润编纂的江西乐平《砚山志》。《杏花村志》则是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2011年5月,李茂盛在《山西省村志系列丛书》总序中写道:“村志在历史上出现较晚。现存最早的村志是康熙二十四年(1685)编纂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志》和康熙五十七年(1718)编纂的上海闵行《紫堤村小志》。”2017年,王复兴认为:“现存最早的村志是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遂编写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志》。”2019年6月,张志仁在为《辛坊村志》所作的序中也写道:“现存最早的村志是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编纂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志》和康熙五十七年(1718)编纂的上海闵行《紫堤村小志》。”2020年5月,高启安在为《芳草村志》所撰的序中写道:“目前所见,最早以村志名者,当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遂编撰的安徽池州《杏花村志》。”中国现知与现存最早村志是清康熙《杏花村志》的说法,以及由此得出的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清代的推论,传播广泛、影响深远,对方志界误导颇深,亟需加以澄清。


余  论

受限于历史上我国村志编纂及其流传保存的这种状况,关于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只能是一个不断发现、不断考证的过程。从发现《砚山志》的田野调查中可以看到,中国仍有不少乡土文献散匿在民间,不排除今后会有比《砚山志》更早的村志被发现。全国各地的地方志办公室应深入开展对旧村志的寻访普查工作,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线索,以便为探讨中国村志编纂肇始何时问题提供新的依据。也为此,我们仍要注意避免使用“中国村志编纂始于明代”之类的绝对武断表述,应持“中国村志编纂最晚在明代已经出现”的开放性表述,更客观准确。


中国村志编纂明代已有之,但旧志现存数量寥寥无几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村志未被纳入官修范畴,主要为民间自发偶作,编纂数量很少。目前,村志编纂仍未纳入国家修志序列、还主要处于民间自发状态的局面亟需改变。目前,社会上,包括方志界普遍存在村庄资料匮乏、修志难度大的畏难情绪,对此我们要看到,修志不论厚薄,价值在于内容;清初增修后的《庉村志》也只有18页,这并没有妨碍它在今天的价值,有胜于无。


另外,政府方面,一直对“全国范围内村庄数量数以万计,如每村皆修志,那不知要投入多大的人力、财力”多有顾虑,对此我们也要认识到,“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 ,不管未来如何变化,有一部村志在,村庄的根就已经留住,文化的根就得以保留。《杏花村志》《庉村志》《砚山志》的文化保护和文明传承价值,非用金钱所能衡量。村庄修志条件和修志需要,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村村修志”,并非一定要政府大包大揽,将政府、村庄、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充分结合起来,是方向所在。为此,适时修订《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村志编纂纳入国家修志序列、提上国家工作日程,实现村庄依法修志,应修尽修、能修尽修,势在必行。


来源:“地方志研究”公众号,原载《中国地方志》2025年第3期

作者: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黄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