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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弟:二轮修志工作的回顾及三轮修志的思考 ——基于参与苏州市首轮二轮的修志实践

2025-09-22    

2014年1月,《常熟市志》《苏州市相城区志》先后通过验收,标志着二轮修志在苏州市基本完成。2016年1月,《苏州市志》《张家港市志》《昆山市志》《太仓市志》《常熟市志》《吴江市志》《苏州市吴中区志》《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志》《苏州市相城区志》《苏州工业园区志》全部正式出版,宣告苏州市二轮修志圆满收官。在二轮市(县)区修志工作中,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总结首轮经验,完善修志机制,对修志工作做出了缜密而创新的指导实践。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掌控修志进度,实行主任会议制度。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积极贯彻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要求,在二轮修志期间建立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十个板块(县市区)主任会议的制度。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掌握全市修志进度,力争实现“3年拿出初稿,1年评审验收,1年修改出版”的目标。同时,主任会议也为各区县地方志机构提供了交流有效信息、分享成功经验、相互学习启发的平台,促进了共同提高。


二是把握关键节点,注重修志队伍建设。二轮修志前期有两个关键节点:其一启动培训,侧重普及修志基础知识,有“扫盲”性质;其二纲目评审,侧重把握志书的框架与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后期也有两个关键节点:其一志稿评审,其二志书验收,关键在把好质量关。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各异,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编修出精品良志。要达到高质量的志书的标准,修志人员必须既熟悉志体、掌握编纂技能,又具备审校眼光。修志工作与其他事业相同,都需要有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队伍支撑。尽管宁波大学等高校开设了方志专业,但投身修志行业并扎根一线的专业人才仍属少数。方志专家的培养绝不能仅仅依赖几次培训,而是要在学习好修志入门的基础上,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学用结合,慢慢提高,最终“熟能生巧”,成长为修志队伍的中坚和骨干。


三是完善“以评代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从地方志编纂的角度来说,志稿的评审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经过评审验收的志稿,才能进入出版程序。评审会标志着修志进入“后期制作”阶段,也是苏州地方志系统“以评代训”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市对于评审会的定位是“学习、帮助、提高”。参评人员与被评志稿的编纂人员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同一战壕里的战友”。被评人员必须保证,送交评审的志稿是经过编辑分纂、总纂合成的,而不只是部门送交的松散的资料稿。被评时,要抱着感激的心情、虚心的态度,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参评人员应当实实在在地帮助志稿提升质量,不论是框架结构,还是语言文字,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参评人员要抱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从自身的学识水平出发,尽可能寻找或捕捉一些可能会影响志书质量的问题,从旁观者角度,善意地提出来,供编者修改完善时参考。看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方见真章。因此,评审者还得在提出问题的同时,为编者支招,即提出修改建议。评审意见的优劣,能体现每个人审稿的认真程度,体现个人的业务水平,最终直接体现在对被评志稿提升质量的帮助大小上。评审会对于全体参会人员都是一次极好的学习机会,是一次“实战演习”。与会者应珍惜这样的机会,取长补短,博采众长,有所提高,有所进步。评审亦是“众手成志”理念在修志全过程的体现。“众手成志”不仅体现在收集资料阶段,而且贯穿整个修志的全过程。通过评与被评,达成双赢的局面,一方面,帮助被评志稿提升质量,另一方面,通过评审会提升全市修志人员的业务水平。


首轮修志和二轮修志不但难度大,而且时间跨度长,《苏州市志》首轮修志花了14年时间,二轮修志花了11年时间,其主要原因有三。其一,首轮修志时,修志人员对地方志的认识不足,许多问题争执不下,导致不必要的“内耗”,迟迟没能进入修志的“正常轨道”;其二,资料“瓶颈”突出。首轮修志涵盖内容跨度比较大,基础资料和档案缺失严重,二轮修志又面临市场经济的转型,通过行政力量征集资料力有不逮;其三,每年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未能成为得力的基础资料。


当前,三轮修志启动在即,如何谋划三轮修志的课题又摆到了修志人的面前。作为参与了两轮修志的“修志老人”,我认为三轮修志应尽早谋划、主动作为,方能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第一,应改变固有的修志模式。原有的修志工作大多为自上而下的发动,三轮修志应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推动自下而上的编修,从“要我编”变为“我要编”,真正实现修志工作的“文化自觉”。将二十年一修的省、市、县三级志书拓展为省、市、县、镇四个层级的志书编修,并按五年一个周期逐级向上循环推进:第一个五年编镇志和同级部门志,由县级修志部门负责指导,这些镇志和部门志就是县志的“资料长编”,第二个五年由设区市级修志部门负责指导县区修志以及同级部门志的编修,这些县区志和同级部门志又成为设区市志的“资料长编”;第三个五年是省级修志部门负责指导设区市志和同级部门志的编修,这些设区市志和同级部门志就是省志的“资料长编”。有了这么多资料储备,就不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了。


除此之外,将镇级修志列入修志范畴,能更好地保留“乡愁”。苏州的实践证明,修志工作向下延伸完全是可行的。在首轮修志期间,苏州市的昆山县和常熟市就实现了镇志的全覆盖。二轮修志期间,苏州实现了全域镇志全覆盖,即曾经的建制镇(哪怕是撤并镇),至少出版一部镇志,有效地记述保存了各镇丰富生动的传统文化和历史记忆。


第二,应处理好年鉴与志书的衔接。年鉴(年编)与志书(二十年一修)不应该割裂开来,编鉴应该被看作是修志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也是地方志工作部门内部加强合作、资源共享、效率提升的必然要求。为此,年鉴的纲目和框架要与志书的纲目和框架实现“无缝对接”,年鉴的资源也需要和方志实现共享。地方综合年鉴和综合性地方志书本质上同属一地之志,只不过是时间跨度不同,实现“鉴志一体化”具有现实基础。三轮志书所涵盖的二十余年间的年鉴,必须成为该断限内志书编纂的“资料长编”。


第三,应全面缩短成志时间。“旷日持久”的修志耗时耗力,既要变“持久战”为“速决战”,又要保证修志质量,这成为三轮修志的重要挑战。五年内完成一轮一级志书的编修是否可行?答案是肯定的,苏州市的修志实践就是最好的例证。在首轮修志期间,苏州市的《昆山县志》就创出了“三年成志”的“佳话”;二轮修志期间,苏州在五年时间内出版了22部名镇志、4部名村志;《苏州政法志系列志书》(共15部)也只花了三年时间;《苏州工业园区自然村变迁图志》系列丛书亦在三年内完成。苏州市的修志实践已经证明五年成志的目标并非遥不可及,但是要做到,还是需要一些必备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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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周庄镇志》《同里镇志》《甪直镇志》等首批11种中国名镇志在人民大会堂首发。(陈其弟 提供)


首先,资料必须齐备。地方志是资料性文献类的著作,在当今信息时代,资料获取并不难,难的是对繁杂的资料进行适当全面的整编,使其能够成为支撑志书编纂的重要基础。其次,指导必须得法。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办公室需要承担好规划、指导、编纂本地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重要任务。指导工作的“得力”和“得法”与否,同样会直接影响工作进程。再次,用人必须得当。编纂人员选择有讲究:水平未必“一流”,但品格必须“一流”。斤斤计较、不善纳谏者不宜用。地方志书不是个人作品,只有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才称得上“众手成志”,才有望编成精品良志。最后,措施必须到位。修志人员不是万能的,承编单位必须给予必要的“硬件”和“软件”支持,“硬件”是指办公条件,“软件”是指配套协调工作。外聘人员只能作为修志力量不足的暂时补充,如果一味依赖外聘人员,甚至想直接外包给所谓的文化公司,放弃主导权,那是不可能成就精品良志的。真正的主力军和主心骨一定要是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只有这样才能掌握修志的主动权,掌控志稿的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作者简介:陈其弟,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原副主任、二级调研员,苏州城市学院特聘研究员,苏州市政协特邀文史研究员。)


栏目编辑:计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