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志 | 载道之器:论三才体方志与方志中的三才思想
提要:三才体方志,指以天、地、人三才为纲的特殊体例方志,与三宝体方志不同。宋元时期,方志中出现将三才思想应用于框架设计的情况,但尚属局部应用。明嘉靖之后,三才体方志蓬勃发展,但并未成为主流方志体例。入清之后,留存的三才体方志比例进一步降低,表明三才体方志的衰落。尽管如此,明清时期还有许多非三才体方志在体例设计中借鉴三才思想,体现出文本秩序与天人宇宙观的对应。通过三才思想与经史的结合,部分作者试图将方志接驳到儒家主流学术体系之中,并将地方小世界纳入到儒家价值观编织的文本秩序中,以此映射对现实秩序的追求,体现出方志的载道功能。三才思想等文化资源的进入,也成为观察宋代以来方志定型与发展历程的窗口。
关键词:三才体方志 三才思想 天人秩序 载道功能
三才,指天、地、人,出自《易传》:“《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天、地、人三才(或“三材”)是一个相互联系且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有机整体,透过三者的运行互动,体现出三才之道,其中包含着天人关系论这一经典命题,历来受到学者的重视。同时,三才知识体系还是传统知识分子认识世界的基本框架,被广泛应用于类书等文献的分类框架设计中。部分方志在设计其框架结构时也借鉴三才思想,因而在明代形成一种特殊体例的纲目体方志,笔者将其称之为“三才体”方志。典型三才体方志以天文、地理、人事三才为纲,其下设置具体细目,部分方志在天文、地理、人事三纲之外还设置有其他诸如政事、艺文等纲,呈现出不同类型,但总体突出三才元素的对应,亦可将之归入三才体方志之列。
关于“三才体方志”这一名词,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有学者提及。1990年,黄燕生就把康熙《东乡县志》称之为“三才体”方志;仓修良指出明代王世贞曾提到“三才体”一词,并将其与三宝体等同起来;高金山也提到“三才体方志”概念并进行简要论述,认为景定《建康志》、《永嘉谱》、《密云县志》、《续修台湾县志》是三才体方志。此外还有董馥荣、张毅等提及此名词,但都未对其进行详细论述。三才体方志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康熙《密云县志》,该志以天文、地理、人事为纲,前辈学者多将其归入三宝体类型加以论述,但从两种方志类型的主旨思想来看,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需将二者加以区别。
当前,部分学者从新文化史、后现代主义等角度对方志本身的历史书写及背后的文化含义进行解读,为本文提供了有益借鉴。三才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具有丰富文化内涵,方志中三才思想等传统文化资源的进入,为学者了解方志从唐宋到明清的定型与发展历程提供了观察窗口。基于此,本文试图对明清三才体方志及方志中的三才思想作一梳理,以冀借此探讨方志背后的文化内涵及其载道功能。
一 宋元方志的三才元素
将天、地、人三才对应的思想应用于方志框架设计中并非明代方志作者突然发明,而是有其思想渊源。早在宋代,方志中就已经具备形成三才分类结构的类目元素,这些元素成为引入三才分类体系的现实基础。宋代方志已综合地、人两条主线,即已具备三才中的两才,而部分宋代方志中实际也已具备“天”元素,一些方志作者已经开始尝试借用这些元素将三才体系引入其中。
目前所知较早将方志体例中的“天”元素置于三才分类框架中的方志应是景定二年(1261)马光祖、周应合修纂的景定《建康志》。景定《建康志》采用史体形式,分录、图、表、志、传,其中之表,起自周元王四年(前472)越城长干之时,至景定年间,共一千七百载。表以年为经,以类为纬,其中之类即分为时、地、人、事。马光祖在序中提到:“郡有志,即成周职方氏之所掌,岂徒辨其山林川泽都鄙之名物而已。天时验于岁月灾祥之书,地利明于形势险要之设,人文著于衣冠礼乐风俗之臧否。”即明确将“时”作为“天”元素看待,称之为“天时”,并将之与地利、人文并列,三才思想显现无疑。
元代张铉所纂至正《金陵新志》体例上承袭景定《建康志》,分图考、通纪、表、志等部分。其中之表亦仿景定志,分天时、地域、官守、政事。张铉在《金陵表叙》中提到:“经以帝代,纬以天时、地域、官守、政事,掇其尝为都邑史可征者,为年表……而天文、地理、人事之纪著矣。”同样显示对三才思想的继承。但这两部方志中,三才结构都仅应用于“表”,并非用于方志整体框架结构的安排。
从“天时”这一时间层面来看,还有另一部较早的方志可能与三才思想有一定联系,即绍熙三年(1192)曹叔远《永嘉谱》,较景定《建康志》更早。《直斋书录解题》载其分为年谱、地谱、名谱、人谱四部分,《温州经籍志》对此解释道:曹文肃《永嘉谱》,区分四目,在古地志中,实为创例。其所谓“年谱”者,盖以志建置沿革诸大事,并编年纪之;其所谓“地谱”者,盖以志山川、疆域、名胜、古迹;其所谓“人谱”者,盖以志官师除罢、选举人物;唯“名谱”不得其义,不知所志何事也。如上所言,年谱应是概述建置沿革及诸大事,则与景定《建康志》的“时”近于一意。从这一角度来看,年谱似亦蕴含有天时之义。关于名谱,前辈学者则多认为是名物之谱,主要记载地方物产。如此一来,再结合其地谱、人谱之分类,《永嘉谱》则齐备天、地、人、物4种要素,体现出明显的三才体特征。若推测准确,则《永嘉谱》当为现知三才体方志之滥觞,惜该书已亡佚,无法准确把握其体例设计思想。
除“天时”外,宋元方志还有分野、灾祥等与“天”元素相关的类目设置,表明宋元方志中除地、人两条主线外,也含有丰富的“天”元素。但在这一时期,地理和人事仍是方志重点关注内容,除少数作者将沿革、大事这类时间性元素赋予“天时”含义,并将之置于三才框架内,其他作者尚未见明确将“天”元素单独提取出来与地、人对应者。尽管如此,方志本身所具有的三才元素仍成为此后三才框架得以进入方志的现实条件。
二 明代三才体方志出现及其类型
明初方志继承宋元方志的“天”元素。从永乐年间颁布的两则凡例来看,分野是受到中央政府认可的固定内容,且具有最明显的“天”的特征;建置沿革等时间性元素则未被赋予“天时”内涵,祥异幽怪之事也主要归于杂志之中,未单独成目。可见,代表“天”元素的类目仍散落各处,尚未统合起来。
至成化年间,才有方志将这些元素统合于三才分类框架。成化《兰阳县志》是目前所见较早将各类目统合于三才分类框架的明代方志,虽该志已佚,但仍可从河南提学佥事吴伯通序看出其体例设计思想:文字之始,原于天地而制于圣贤。及其盛也,上之天文,下之地理,中之人事、物情,无不托之以志,而传无穷焉。……志星分,志祥异,天道见矣;志山川,志疆里,志土田、沟泽,地道彰矣;志风俗,志宫宇、庙学、陵墓,志宦寓、人物、仕进,人事备矣;志土产、动植、品汇,物情辨矣。尽管从序中还不能完全肯定该志就是天、地、人、物四大纲的纲目体裁,因为还存在作序者自行将平目体裁的方志以三才分类体系加以归纳的可能性,但该段文字可以说明三才思想与方志体例结构设计相结合倾向,为后来三才体方志的先声。
进入嘉靖年间之后,三才体方志开始较为广泛地出现,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三才体方志至少有21部。
从数量来看,尽管目前发现的三才体方志在现存明代方志中所占比例并不高,但从分布地域来看,三才体方志分布于福建、江西、南直隶、广东、京师、山东、浙江、四川等省,可见其分布之广。从分布时代来看,三才体方志出现于嘉靖、隆庆、万历、崇祯各朝,前后贯穿百余年,表明该类型方志在明朝并非一时一地作者为标新立异而作的个别现象,而是一种受到相当程度认可并被各地方志编纂者采用的方志体例,具有一定普遍性。
从体例特点来看,三才体方志总体来说分类较为简洁,大致可将三才体方志分为3种类型。一是典型三才体方志。其结构以天、地、人三才为主,部分方志辅之以图、表、杂志、物品等类目,但整体上三才结构特征十分明显。如嘉靖和崇祯《抚州府志》、嘉靖《兴宁县志》、万历《桃源县志》、万历《宜黄县志》,全志仅分为天、地、人三才结构,别无其他内容,最为典型。万历《儋州志》也采用纯粹的三才框架,但与他志不同之处在于其为三级目录结构,一级目录分为天集、地集、人集,集下有分志,志下有细目。其天、地、人3集与正文内容无关,更多是一种代号,但代号采用天、地、人三才对应的结构,仍能体现三才思想之应用,因此亦将其作为典型三才体方志。其他如嘉靖《冀州志》、隆庆《宝庆府志》、万历《博平县志》、万历《新宁县志》等则在三才框架基础上稍作变化,如将人事部分进行分拆,或增加图考、杂考、物品等纲目,但总体结构仍以天、地、人三才为主,因此将其列为典型三才体类型。
二是三才三宝综合型,即在天、地、人三才结构基础上增加政事一纲,为人事纲分担了相当一部分内容。明代后,大量方志编纂者将方志视作史书,地方志编纂被赋予更多政治内涵,政事内容也受到更多方志作者关注。如董绫言:“夫政,政也;志,亦政也。行政者,行此志;志志者,志此政。一方之政,自我而行,亦自我而志。”因此,明代方志在地、人基础上形成另一主线,即“政”,三宝体就此形成。三宝体方志的土地、人民、政事三纲实际是明代方志地、人、政三条叙述主线的高度凝练。部分三才体方志中同样具有这一特点,只是三才体方志在其基础上突出“天”元素,于是就衍生出一种综合三才、三宝元素的体例类型,即天、地、人、政四大部分。这一类型的代表方志是嘉靖《邵武府志》、隆庆《遂昌县志》、万历《合州志》等。这几种方志纲目设置均为天文、地理、王制、人物,另加外志,共5个部分,“王制”作为方志纲目名也并不多见,主要内容即政事,三者体例高度相似,连“王制”的名称设置都相同,当有共同渊源。此外,嘉靖《青田县志》分分野、舆地、典常、艺文四部分,实际亦是天、地、政、人元素构成。
天、地、人、政的纲目设计一定程度显示出三才体与三宝体的合流,表明二者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共同交集。从体例和内容来看,二者显现出一定相似性,但从其背后的指导思想来看,却有明显区别。三宝体方志体例设计思想源自《孟子·尽心下》“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是仁政治理的3个方面,着重在政治方面。而三才体方志指导思想则来自《易经》“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的三才思想,强调天人关系和对“道”的追求,意旨似更宏大。因此二者虽然体例纲目类似,但其背后的思想来源并不相同,似不能将之简单归为一类。整体来看,三才体与三宝体都大致可作为纲目体方志下具有不同体例特点的方志类型。
三是扩展型三才体。由于三才框架过于简洁,致使分类过于笼统,难以发挥其一级纲目作用,因此部分方志作者选择在三才框架之外另加入其他元素。如嘉靖《增城县志》在天时志、地理志、人物志之外,增加政事志、艺文志、杂志、大事通志;嘉靖《休宁县志》增加政官、词翰、杂志3类;嘉靖《六合县志》增加宫室志、秩官志、人物志、艺文志;嘉靖《青州府志》增设图、表、传、艺文、遗文、杂志等。诸志所增内容主要在政官、人物传、艺文三大部分,加上图、表、杂志、外纪等附属内容,使方志结构更加完善,从而与通行史志体方志接近。尽管增加了其他纲目,但诸志整体上仍凸显出三才对应的结构设计,因此亦将其作为广义上的三才体方志类型。
三 清代三才体方志的衰落及其原因
入清之后,存留方志数量大幅增加,但相比明代,三才体方志却较为少见,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所知清代三才体方志有13部。
从这些方志来看,其主要分布区域集中于直隶、山东一带,且其一部分还为同地的因袭继承,分布范围相较于明代有所收窄,数目也有所减少,显示出入清之后三才体方志的衰落。尽管如此,一直持续到清朝最后一年,三才体例方志一直有出现,表明其在方志中仍长期存在。此外,三才体方志类型也不再局限于府、州、县志,其他山水志、海疆志中也出现三才体例,如《罗浮山志会编》和《山东海疆图记》,可见三才体例在清代方志中的多元应用。
从明清三才体方志的继承来看,除《博平县志》和《内丘县志》,其他明代三才体方志在清代均未得到继承。其中部分原因可能是年代久远以致编志时未曾获睹明代旧志,但也有一些明代三才体方志在清代仍有保存,且被用作续志参考资料,而续志却弃用三才体例。如康熙《抚州府志》明确提到参考崇祯《抚州府志》:“越明年,六月,志成,视崇祯旧志倍之。其门户条例,视旧志分合同异亦十之五,而杂考他书,刊正讹谬,功益多矣。”在明确纲目设置参考崇祯《抚州府志》的情况下,康熙《抚州府志》却未采用三才框架结构。作者虽未明言未用三才结构的原因,但在《凡例》中,却对崇祯志天文部分作了批评:“分野之占,关乎郡者鲜矣,旧多烦述,兹稍存其略。至灾异如斗牛之犯,日月之蚀,皆非一郡敢占,其微者,又不足书也。各因事附见,不复专列。”因此,康熙志对分野作了删削,不再专列灾异类目,导致天文内容更加单薄,三才结构自难再立。康熙《宝庆府志》亦曾参考过隆庆《宝庆府志》,但作者亦在《凡例》中批评隆庆志“统之以三才,不失之拘泥,则流于附会”。雍正《青田县志》作者也批评嘉靖《青田县志》“帙分为四,分野、舆地、艺文居其三,余皆以典常括之,篇页无多,省览茫无端绪”。道光《宜黄县志》作者也批评万历《宜黄县志》“分天、地、人三门,颇似类书”,虽然“援据博洽”,但是“治丝而棼,其失也杂”。
从这些方志作者态度看,三才框架结构本身的缺陷应当是导致这一体例衰落的内在原因。其结构大致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天”的内容过于单薄,二是“人”的内容过于繁杂。尽管分野、灾祥等目已是方志标准配置,但由于传统数术之学在人们知识信仰体系中的地位下降以及明末清初西方天文、地理以及测绘学知识传入中国,天文分野类目在方志中不再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除一些对天文分野知识有特别关注的方志作者会对天文内容加以重视外,多数方志仅是简单承袭前代方志分野内容,作为例行书写,并不投以过多注意力,这使得本就不够丰富的天文内容更加乏善可陈。
与之相反,三才结构中的“人”的内容又过于丰富。这一方面与大量明清方志作者将方志视作地方史书有关,既为地方史,则人事内容尤其是政治方面内容自然为其最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又与三才框架本身特点有关,人事内容可以涵盖所有人类活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自然最为丰富,因此三才框架天然就存在结构不平衡的缺点。如嘉靖《徐州志》,天文志分星野、灾祥2目,共1卷14页,占全书556页的2.5%;地理志分为山川、田赋2目,共2卷76页,占全书篇幅的13.6%;而人事志则分官署、学校、户役、漕政、祀典、兵防(附兵变)、方外、杂纪、封建传、宦迹传、人物传11目,共7卷371页,占全书篇幅的66.7%。万历《合州志》这方面缺点更明显,全书共198页,天文纲下仅分野1目,篇幅只有1页,100余字,而“王制”加“人物”两纲下设29目,共约139页,占全书篇幅的70.2%,可见其篇幅之失衡。
为了使整体结构更均匀,一些作者在三才框架外加入其他元素,形成扩展型三才体方志。但这样的体例并非没有缺点,如嘉靖《六合县志》在人事志之外又设人物志、秩官志、宫室志、艺文志。从广义上来说,人事志可以包含一切人事相关内容,则其他的人物、秩官、宫室、艺文亦均可纳入其中,但将以上各目并列,又显得逻辑不严谨。万历《兴化县新志》亦是如此,在天文、地理、人事之外,又分人官、人文、词翰、外纪四纲,其内容十分丰富,框架结构也值得肯定,但关于人事、人官、人文的设计似仍有附会立异之嫌。总之,三才框架自身的缺点以及方志的特点成为这一体例始终难以进入主流并在清代走向衰落的内在原因。
再从外部环境看,清代方志编纂环境相较于明代中后期来说明显收紧。一方面,从康熙十一年(1672)开始的《大清一统志》编纂工作促进了地方府州县志编纂,同时也对地方编志体例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减少了地方编志者的自由发挥空间。清庭并未如永乐时期那样下发统一编志凡例,但还是要求各地督抚以较早编成的顺治《河南通志》和康熙《陕西通志》体例为模板进行编纂。康熙十一年,户部尚书卫周祚上疏建议皇帝敕下直省各督抚修纂通志,以汇集修纂《大清一统志》,礼部复议,建议命各省“照河南、陕西《通志》款式,纂轶成书,到部之日送翰林院,汇为《大清一统志》”。得到康熙皇帝批准后,各省开始纂修通志。各省编纂通志期间,同样以河南、陕西二志为标准要求其下各府、州、县等向上报送志书。今见如直隶的《天津卫志》,浙江的《桐乡县志》,安徽的《太平府志》、《当涂县志》,山东的《莱阳县志》、《临清州志》等,均在卷首提及康熙帝敕谕,表明河南、陕西二省志纲目结构曾对地方志编纂形成较广影响。此后从康熙到嘉庆长达百余年间,《一统志》《明史》《四库全书》等文化工程开展,也从各省不断征集地方志。这种自上而下的征集模式使得地方府州县在编纂过程中始终面临上级政府的监管压力,因此在体例结构上更趋向于保守,刻意追求标新立异的动机似乎不够强。
另一方面,在文字狱背景下,地方志审查更加严格。乾隆年间,文字狱数量达到高峰,各省主官、学官纷纷强化地方志审核工作。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月,安徽巡抚闵鹗元向乾隆皇帝建议,各省郡邑书内如有登载应销各书名目及悖妄著书人诗文者,应当一概具行铲削。乾隆帝对此表示支持,并传谕:钱谦益、屈大均、金堡等所撰诗文,久经饬禁,以裨世教而正人心。今各省郡邑志书,往往于名胜、古迹编入伊等诗文,而人物、艺文门内并载其生平事实及所著书目,自应逐加芟削,以杜谬妄……着传谕各督抚,将省志及府县志书悉心查核,其中如有应禁诗文而志内尚复采录并及其人事实书目者,均详悉查明,概行芟节,不得草率从事,致有疏漏。尽管审核工作主要针对的是名胜、古迹、艺文、人物中出现的违碍内容,但同时也涉及一些其他内容。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乾隆帝对明仁宗所作《天元玉历祥异赋》以及佚名《乾坤宝典》二书发表看法,认为“此等天文占验妄言祸福之书,最易淆惑人心,自未便存留在外,恐各省查办,未能搜查净尽”,因此传谕各督抚,“令其详悉搜缴解京,并查明有无板片,一并解送销毁”。乾隆帝对天文占验之书的否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方志天文、祥异等内容的书写。湖北巡抚郑大进就上折曰:臣伏见各郡邑志乘,每载象纬物异占验,事多附会穿凿,前蒙谕旨,将各志书中应禁诗文及其人事实书目详查芟削。现据各属赍缴,交局员校办,臣并督饬详细查明,如星野、灾祥等门内,除记事有关征考,仍听存留,并偶被偏灾,恭纪赈恤殊恩,理宜敬载外,其有语涉占验不经,虽前古陈编,并从芟撤,以仰副圣主厘正群言、牖民维俗之至意。
除了对乾隆帝要求的诗文等违碍内容进行删削,郑大进还删减星野、灾祥等内容,这使天文内容更加单薄,难以独立成纲。在乾隆帝和各省级主官的否定下,传统分野、灾祥内容在方志中的地位更趋于边缘化。总之,正是由于三才体方志自身缺陷和外部文化环境变化,使得清代三才体方志更加少见。
四 方志中的三才思想与载道功能
从以上不完全统计看,三才体方志在明清现存方志中并未占很大比例,处于非主流地位,但三才思想在明清方志中的应用却相对更广泛。许多志书尽管并未采用三才结构,但仍在序、跋、凡例、小序中将三才思想作为重要的体例设计理论资源,仅笔者所见就不下百余种,如明正德《瑞州府志》、嘉靖《云阳县志》、万历《四川总志》、万历《湖广总志》等,清康熙《大田县志》、雍正《扬州府志》、乾隆《大足县志》、乾隆《甘州府志》等,均对三才思想有所援引。而在方志其他部分,诸如艺文、传记、学校等,所收关于三才思想的内容更是不可胜数。对三才思想的广泛援引体现出传统时代文本秩序与天人秩序对应的著作传统。除了方志,三才思想作为传统中国文化核心思想之一,也广泛体现于经、史等主流学术载体中。而三才思想与经史的密切联系也被明代方志作者移植到方志之中,进一步深化了方志的文化内涵,拓展了其文化承载力,方志也逐渐向经史靠拢,成为承载士人政治文化理想的载道之器。
(一)三才思想与经史的结合
首先是三才思想与“史”的结合。以嘉靖《增城县志》为例,其作者张文海云:“其文则史,其义则读者自能观之矣。是故以正天时,以著地理,以详人物,而三才可观也。”“其文”“其义”之语,出自孟子对《春秋》的评论,张文海采用此句,一方面是将方志比作史,另一方面则又将其与《春秋》的微言大义联系起来,试图在史的基础上赋予其所修方志“义”的内涵,要“正天时,著地理,详人物”。张文海将史与三才连接起来,意思是方志是史,具有和《春秋》一样的“义”,所以要正天时、著地理、详人物,表明史与三才的密切联系。张氏又提到:“《春秋》抑非鲁史乎?凡天时必书,以备三才之用耳。”进一步明确史著对天时的书写是为备三才之用。可以说,《增城县志》仿《春秋》大义而作,自然含有三才之用。
在《增城县志》作者看来,三才思想天然就与史体相绑定,之所以有此认知,其根源在于史与上古巫的密切关系。史源于巫,而巫又是天人沟通的中介,因此史书在诞生之初就带着天人感应的基因,关于天的记述自然是史书的重要内容。据谭佳统计,《春秋》记载天事近250次,其中关于天象的记载40次、天灾记载60次。至汉代,掌记天时、历法、占验、瑞应、灾祥之事仍是太史令的重要职责,因此《史记》中设有《天官书》《封禅书》《历书》等天文相关内容,并使天文、时令、节气、祯祥、灾异等成为史学书写的重要内容。这些天人三才元素对后来方志编纂影响较大,方志天文内容的记述正是来自对史书的模仿,史书与三才的联系自然也被移植到方志中。
明清方志中类似将史与三才联系起来的书写并非嘉靖《增城县志》个例,其他如明嘉靖《辽东志》、嘉靖《南康县志》等,清康熙《仪征县志》、康熙《台湾府志》、雍正《扬州府志》等,都有类似情况,表明三才思想在进入方志的过程中与最为广泛应用的史体思想产生联系,为向史体发展的方志增加了新的思想资源。
其次是与“经”的联系。《春秋》既是史,同时也是儒家六经之一,因此,明清方志编纂者并不满足将三才思想与史书挂钩,而是更进一步将其与儒家六经联系起来,把方志接驳到整个儒家经典知识系统中。弘治《嘉兴府志》,就已形成一套将方志各个部分与儒家经典对应起来的叙述模式,但当时尚未将这套叙述模式与三才思想联系起来。至其后的嘉靖《抚州府志》,则明确将三才知识与经志对应论述体系结合起来:其书为纲者三:曰天文、曰地理、曰人道,为目二十,为卷一十有六……是故仰稽俯察,先象而后辞,则原诸《易》;山川贡赋,条列而纪张,则殽诸《禹贡》;谣俗咏歌,变政怨刺,博识鸟兽、昆虫、草木之名,则仿诸《风雅》;官府都鄙、原隰畎浍、序术坛、道路庐馆、比邻夫家、兵旅伍两、仪文器度,别经而陈数,则本诸《周官》《仪礼》;官职人物、表传序论,则采诸《汉记》;若夫谨天变、明王章、重民事,据事直书,而不敢以己与焉,则诵法孔子,亦窃取义于《春秋》矣。是故经之以三极,纬之以五经,而志始备,抑亦可以弗畔矣。此处作者陈九川不仅将方志各部分一一与儒家经典相对应,同时还明确提到三才思想,将三才与五经视作一经一纬,相互交织,共同搭建起方志的骨架。
至清代,这一叙述模式仍被一部分学者沿用。江西总督张朝璘在康熙《南昌府志》中论述到:是故遍稽天象,备察星纬,则仿诸《易》;疆域山川、物产贡赋,则仿诸《书》;风俗变正、怨刺咏歌、昆虫草木之属,则仿诸《诗》;术序坛、道路庐馆、仪文器度之类,则仿诸《礼》;官品人物、表传论赞,与夫谨天变、慎灾异、别淑慝,明王章大义,据事直书,而不以己意与焉,则诵法孔氏,亦窃取义于《春秋》矣。故经之以三才,纬之以五经,而志之义始备。
这一论述几乎与明代陈九川的论述一脉相承,可见将方志与三才、六经相对应的论述可能已经形成一套模式,在明清方志作者间传承,并非偶然。清人陈邦器在康熙《郴州总志》中也提到:“圣人仰观俯察,知人事不可无纪,经以经之,史以纬之,犹未也,有义视乎经,例宗乎史,而天时、地利、人事咸得悉书者,厥名为志。然则志虽方言,而三才之理悉备其中,志顾不重与?”陈邦器以经为经,以史为纬,以经为其义,以史为其例,而史例则就表示天时、地利、人事咸得以书,形成“义经例史”的论述模式,同样强调三才思想在其中的作用。陈邦器与前两者关于方志与经史关系的具体论述存在区别,但三者思想核心却几乎相同,那就是不再满足于将三才思想简单地与史体相连,而是加入经的维度,从传统儒家经典的角度去阐发方志的义例,试图赋予方志更多更深内涵,从而将方志编纂对接到主流学术体系之中,使其“儒学化”。
(二)方志的载道功能
无论是借用三才之框架,还是引入三才思想,以及将其与经、史结合,方志作者孜孜不倦地从各种传统典籍中寻找文化资源,试图将方志纳入到主流学术体系中来,其目的都是要丰富方志的文化内涵,使其成为足以承载儒家士人政治理想的史学著作,而不仅仅是地理之书。
作为一种综合性史学著作,方志作者可以按其意愿在其中加入各种文化原料,使其内涵更加丰富,最终将其内涵引入到“载道”的终极层面。在明清方志编纂者心中,经史是载道之器,而方志不断向经史靠拢,赋予其“义”的内涵,其背后所追求的同样是载道这一功能。和卫国就将章学诚的“六经皆史”与“志为史体”两大理论结合起来,将经、史、志打通,指出章学诚认为“明道”是经、史、方志乃至于所有学术共同的终极功能和根本宗旨,修志明道成为章学诚积极从事方志编纂的动力所在。
而方志所载之道,一定程度上正可将其归纳为囊括天(地)人的三才之道。正如章学诚所说:“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此处提到“史之义”不只是“事具始末、文成规矩”,而且还要“纲纪天人,推明大道”。“志之义”同样如此,刘善泳曾指出地方志秉承经、史之义接脉于传统价值体系,承载着“纲纪天人,推明大道”的价值自觉。进而言之,“推明大道”的“道”,正是通过一套纲纪天人的理想秩序表现出来。天地万物都按照理想秩序在一套体系中运作,在天即日月星辰各止宿其处,阴阳四时各得其序;在地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在人则圣王仰观俯察、顺天因地、以德化民,政府政治清明、各司其职,人民尊尊亲亲、忠孝贤良。三才不仅外在相互联系,且具有内在深层次的统一性,即天人合一。三才由内而外构成有机整体系统,这种井然有序的秩序所体现出来的就是明清方志作者所共同追求的“道”,也可称之为“三才之道”。方志作者通过三才分类体系,将地方知识构建于经典儒家价值观搭建的知识框架之下,使其从原有的散乱知识单元转变成具有深刻儒学内涵的结构性文化载体。通过这一文本秩序的构建,投射出作者所追求的现实理想秩序,并以此指导其政治实践,体现出方志的载道功能。
方志被赋予载道功能的背后,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体现出方志自宋代以来的定型与发展过程。围绕宋代方志形态的转变,潘晟曾指出宋代州郡图经经历了一个从档案资料到系统著述的转型过程,这一转变意味着州郡地理书不再只是代表王朝义务的参考书,而是成为一个地方的历史、传统与荣誉的一方典籍。李宗翰也认为,宋代方志经历了一个从手抄本的政府档案向刊印出版的书籍转变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方志的功能也在持续叠加。桂始馨则认为宋代定型方志由图经和地记汇聚而成,中间吸收官员题名、进士题名、地方诗文总集等文献形式。总之,宋代以图经为主体的地理书向方志转变的过程中吸收各种文化元素,使其逐渐具有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向地方综合性史学著作迈进,而不再是简单的地理之书。宋代以后,这一趋势继续发展,南宋方志中所体现出来的地理书特性到明清被进一步清理。一些新的文化元素则加入到方志之中,形成三才体、三宝体、典制体等新型体例,方志文化内涵进一步深化,逐步发展为承载地方历史文化和士人理想的载道之器。
结 语
三才体方志作为一种特殊体例的纲目体裁方志,自宋代开始萌芽,明代开始流行,入清后衰落,其流行与方志自身涵盖天、地、人、物的内容特点有关,而其衰落也与方志自身几大板块内容失衡和外部文化环境的变化有关。尽管三才体方志从萌芽到衰落都未能成为主流体例,但方志中三才思想的运用却较为广泛。方志作者不只将三才思想与“志乃史体”的叙述模式相结合,同时还将其与儒家六经进一步联系起来,形成“义经例史”的叙述模式,推动方志向主流学术靠拢。而主流学术的终极功能——载道,自然也移植到方志之中。方志所载之道,就是儒家士人所追求的纲纪天人的三才之道,三才之道通过一套天地万物保持良好运行的理想秩序得以体现。方志作者在文本上将一地知识纳入到三才框架之下,为其赋予一层更深刻的儒学内涵,映射出方志作者对于现实理想秩序的期望,并以此表达政治理想,指导政治实践,方志载道的功能得以凸显。
这种载道功能的赋予又可放在宋代以降方志的定型与发展的脉络中进行观察。从宋代开始,以州郡图经为主体的地理书从政府文书逐渐向地方综合史学著作转变。在此过程中,方志不断引入各种古典文化资源,内涵更加丰富,最终跟经、史等主流学术载体一样,成为承载传统知识分子政治理想的载道之器。而三才、三宝、典制、纪传等思想资源的引入都为学者理解方志定型发展提供了观察窗口。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
原文载《中国地方志》2025年第4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