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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明清宗族研究的热点

2025-11-19    

有关明清宗族的研究,近年来成果不断。通论性宗族著作是常建华主编的《中国宗族通史》明代、清代、近现代诸卷,分别由常建华、冯尔康、冯尔康与惠清楼撰写,人民出版社2024年出版。此外,区域性宗族的研究兴盛,其中江南宗族的研究最为活跃,争论不断,新见迭出,有力促进了对宗族的认识。关于明清以来江南宗族的研究,我对2015—2019年间的研究有过评论(《明清江浙皖宗族研究的新探索(2015—2019年)》,《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17期,商务印书馆,2020年),这里主要就2020年以来的研究进展作一考察。所谓明清时期的江南,主要包括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江宁、杭州、嘉兴、湖州八府及后来由苏州府划出的太仓直隶州,兼及江浙广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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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宗族整体形态的新认识


日本学者滨岛敦俊提出的“江南无宗族”,引发学术界的热议(邹振环、黄敬斌主编《明清以来江南城市发展与文化交流》,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滨岛敦俊《明代江南は“宗族社会”なりしや》,山本英史编《中国近世の规范と秩序》,东洋文库,2014年。徐茂明《江南无“宗族”与江南有“宗族”》,《史学月刊》2013年第2期),近年来讨论不断,对江南宗族的研究愈加深入。滨岛认为江南三角洲并没有父系血缘共同体的基层组织,考究江南三角洲地方社会或乡村社会的特性、结构、效能之时,“宗族”这一概念并不是不可缺少的因素(《明代江南は“宗族社会”なりしや》;《明清以来江南城市发展与文化交流》)。徐茂明再次发表论文与滨岛敦俊商榷,他认为明清时期江南核心区域的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五府的宗族组织分布不均衡,西部靠近丘陵地区的宗族数量明显多于东部平原地区;而东部城市和市镇的宗族义庄数量多于乡村。江南作为国家控制的经济中心和科举发达区域,元末明初的“强宗右族”到明代中后期逐步为士绅家族或文化世族所取代,并有城居化的趋势,从而疏离了基层社会,使得江南“宗族社会”的色彩逐步弱化。江南宗族组织有着自己的发展特色,根据华南“乡族”的标准而笼统地认定江南“缺乏宗族组织”的结论失之偏颇(《再论江南“宗族”与“宗族社会”——兼答滨岛敦俊教授》,《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1期,商务印书馆,2022年)。江南分散疏离的宗族也见于明清时期松江董氏,这是一个成员散居在相距数里甚至几十里,分成若干宗支、缺乏严密组织的松散宗族。黄阿明认为这一宗族组织形态不同于华南社会的宗族,松江董氏家族的发展与演变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支持滨岛敦俊提出的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没有出现华南式的宗族组织社会的观点(《散居与合谱:明清松江的董氏家族》,《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3期,商务印书馆,2023年)。井上彻使用滨岛调查报告中有关宗族的资料,说明宗族结合的存在。另外以浙江嘉兴李日华、湖州支大伦两个个案深入剖析,进一步证明滨岛敦俊的观点难以成立(井上彻《明代の江南に宗族は存在しなかったのか?——滨岛敦俊氏の宗族论を读み解く》,《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第47号,2023年;该文中译本见井上彻《明代江南无宗族否?——解读滨岛敦俊的宗族论》,《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4期,商务印书馆,2024年)。常建华具体考察了明代苏州的宗族形态,认为明人追求通过修谱与祠祭表达祖先崇拜和宗族共同体的意识(《明代苏州宗族形态探研》,《史学集刊》2021年第1期)。


赵世瑜提倡“新江南史”,以苏州洞庭东山为中心,强调当地从离散社会到整合社会的演变过程(《新江南史:从离散社会到整合社会——以洞庭东山为中心》,《清华大学学报》2021年第2期)。他回答了水上人如何与为何上岸问题,将族谱中的大量赘婿记录视为水上人上岸的历史记录,认为东山族谱中大量关于族人经商的记载、若隐若现的关于定居和承役的信息,不仅提示我们思考经商、定居、承役与赘婿之间的联系,也提示我们东山的宗族建构与水上人上岸之间的联系,“赘婿”可能代指养子、义男,掩盖的不仅是用于土地开发的佃仆身份,而且可以是用于出外经商的伙计,“赘婿”是作为宗族语言出现的(赵世瑜《东山赘婿:元明时期江南的合伙制社会与明清宗族》,《北京大学学报》2021年第5期)。基于对江南宗族新视野的考察,赵世瑜就滨岛敦俊的观点谈了自己的看法:“既不能说哪个地区的宗族就是‘标准的’宗族,也不能说哪一类宗族就不是认识该地区社会需要重视的社会组织。我们需要做的是认识某一地区为什么也会出现编纂族谱、建造祠堂的活动以及各种宗族语言,是认识这种貌似共同的文化建构事实上出自何种动机、掩盖了怎样的真实目的。”(《猛将还乡:洞庭东山的新江南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第299页)他也谈到江南百姓应役义庄之设,属于宗族的建构,认为滨岛的宗族是理想型的宗族,事实上江南存在宗族。


赵世瑜将洞庭东山族谱大量的“赘婿”记载作为“水上人上岸”并成为岸上家族的商业合伙人途径的看法,引起了讨论。黄敬斌指出,对一种社会现象做任何单一化的解释都可能失之片面,就族谱中的入赘记载而言,也应从文献编纂和书写本身的逻辑出发来加以理解。存世江南族谱中,常见关于入赘的记载,他以嘉兴地区族谱为例展开对话。黄敬斌认为,入赘婚姻在族谱中存在被遮蔽的倾向,但嘉兴族谱中仍可见到为数不少的相关记载。有关早期先祖尤其是始迁祖或支祖的入赘故事,从族谱编纂和宗族建构的角度分析,可能是作为定居、联谱的叙事策略而存在。但这类早期入赘定居故事和后世族人的入赘婚姻记载,仍在很大程度上呈现了入赘作为实际婚姻策略的存在。这些入赘者的社会身份和面貌固然难以精准刻画,几乎看不到将赘婿身份与非定生业人群如“佃仆”“水上人”联系起来的证据,相关的学术论断需要审慎对待(《嘉兴族谱中的入赘记载》,《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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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宗族的多侧面新探讨


黄敬斌还探讨了江南宗族的建构问题,明代江南盛氏信仰由佛转儒而宗族化,发生转型。常州花墅盛氏于明代中后期兴起,在书写祖先事迹时,或受到日益兴盛的“建文史学”的影响,构建了以盛庸第三子延三公为始迁祖的叙事(《从报恩院到临官驿:闻湖盛氏的族史建构与家族转型》,《安徽史学》2023年第1期;《明清江南盛氏族谱的祖源叙事——构建、传播与观念诉求》,《文史》2023年第4辑)。清代秀水葛氏家族并未随着乾隆时期的一系列宗族构建活动而成为具有清晰边界和内在凝聚力的“组织”,族中各支系的分散疏离仍是普遍的现象(《清代秀水葛氏的族谱编纂与宗族构建——上海图书馆藏稿本〈稚川族谱〉研究》,《复旦学报》2020年第4期)。


明代江南常州、苏州等府苦于赋役征收过程中的重赋“虚粮”,设置役田应对并涉及义庄问题。宜兴徐氏义庄为明代中后期的士大夫们提供了一个可以效仿的当代典范,带动了江南地区的义庄兴办之风(潘伟峰、王卫平《宜兴徐氏义庄与明代江南宗族义庄发展》,《思想战线》2020年第4期)。常建华认为设置义田与役田不仅是为了完役,也是为救济族人。义田与宗法关系的讨论集中于江南地区,正统时杨荣与成化弘治时期徐溥、陈宗鲁、华守吉义庄较早设置,模仿者不少。明代江南义庄是作为宗族建设一环出现的,成为宗族制度的有机部分(《明代江南的役田、义田与宗族》,《南开学报》2022年第2期)。


常建华还探讨了明代浙江宗族,认为明代浙江族谱修纂较为流行,浙东山区聚族而居,修谱尤为突出;浙西水乡析居异财,修谱弱于浙东。明代浙江人修谱求真不诬祖、忽先者有之,修谱攀附作伪而牵连附合、填隙补空者亦有之(《明代浙江族谱研究》,《学术界》2023年第5期;《隐逸与治家:明万历浙江〈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探析》,《史林》2020年第4期)。明中期浙江祠祭祖先引发的讨论,家祠通常祭祀近祖,或有祭祀始迁祖,有违儒家礼制,士大夫也给予认可,家祠事例见于温州府、处州府、金华府、湖州府(《明代浙江宗族祠祭祖先述略》,《南开学报》2024年第5期)。


杨茜对明代江南宗族进行了新的探讨。浙江嘉善县的香湖丁氏家族从富户迈入士族阶层,丁氏的转型之路经历了家业的起伏、赋役的挑战,也利用了制度的缝隙(《明代江南家族的转型之路探析——以香湖丁氏为例》,《史林》2020年第4期)。杨茜还关注到宗族与江南市镇的关系,她指出,15世纪中叶以降,江南开发重心向高乡转移,区域市镇化加速,“主姓市”现象突出。伴随明代地方社会权力结构从财富导向向科举导向的转变,一部分市镇“主姓”成功完成向士绅阶层的转型,继续着在权力格局中的优势地位,并表现出与市镇紧密的关系状态,其地方保护意识与相关行为,影响和反映着市镇的自我认同(《明代江南市镇中的“主姓”家族与地域认同——以常熟县为例》,《历史研究》2020年第2期)。“主姓”家族在晚明的变动,与江南其他家族的发展轨迹既有共性又有差异,而与特定时空下的区域发展关系更为密切(《晚明江南市镇中“主姓”家族的变动与区域社会》,《历史教学问题》2020年第4期)。


明代江南士大夫的族谱学探讨受到关注。无锡人高攀龙修谱提出吾身即天、终生孝敬的世界观、人生观,认为君子不敢忘亲即敬。族谱传记应垂世与益世,高家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农耕起家在于有德与内助的经验。高氏《家训》主要讲述如何为人处世的事例,强调宗族要“自治”,即“以谱明教”,以族谱启发族人爱敬之心。高攀龙发扬光大了宋以后儒家思想观念,他不仅将修谱与同善的观念融合在一起,也是在践行明太祖《圣谕六言》的要求(常建华《试论明代高攀龙的族谱学》,《安徽史学》2022年第4期)。苏州人魏校编纂了本族的《庄渠李氏统宗谱》《庄渠李氏族属谱》及王氏、钱氏二谱,他将撰修族谱作为践行大小宗法遗意的尝试(常建华《宗法史法:明人魏校的族谱学》,《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4期)。值得注意的是,江南重视谱牒,但附援名宗问题严重,江南甚至出现从事赝谱生产者(常建华《中国宗族通史·明代卷》,人民出版社,2024年,第192—194页)。


关于杭州地区塘栖古镇的卓氏,以往的研究将其作为《明史》立传的卓敬的后裔,是卓敬从弟卓敦入赘塘栖宋氏,至万历时复姓的卓氏一支。赵世瑜认为入赘只是落籍塘栖方式的表达,“卓敦系卓敬堂弟之说,及与建文史实的勾连,于史无载,可能系伪托”(《“写文化”与塘栖的制造》,《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3期)。所依据的资料出自清代以后。常建华注意到塘栖卓氏第八世卓发之文集《漉篱集》收录记载本族的《族谱序》《族谱跋》《家传》,实为《卓氏家乘》的部分内容,反映出卓氏经商起家、纳妾继嗣、从事科举、喜欢文艺、儒佛信仰兼容的特色,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江南士大夫宗族的缩影(《明代塘栖卓氏族谱初探》,《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6期,商务印书馆,2025年)。


晚清江南的宗族也受到关注。刘雨佳、叶舟以金山钱氏支庄为例,探讨了清代上海宗族义庄的经营管理与收入分配,金山钱氏支庄虽然诞生于清光绪年间,但大体上仍沿用传统宗族义庄的管理运行模式,对范氏义庄的管理方法多有效仿(《清代上海宗族义庄的经营管理与收入分配:以金山钱氏支庄为例》,《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3期)。陈玲玲对清末民初上海县家族祠堂的数量、时空分布、形制特征及影响机制进行整体研究,认为清末民初上海县的家族祠堂数量位居苏东地区之冠,县域内祠堂的空间分布以县城及以西和西南的近城市镇为主,城镇望族祠堂云集,农村家族祠堂寥寥,上述特征的形成与近代上海城市极化效应形成过程中家族迁移的流向、家族构成及形态有关,也明显受近代上海“三界鼎立”的城市空间格局及动态生长过程影响(《清末民初上海县家族祠堂的分布与特征研究》,《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22期,商务印书馆,2023年)。


冯尔康主要依据对于江南宗族的考察,认为宗族极具社会适应能力,在清代与民国之间的社会巨变中越发显现出来。宗族的组织形态从祠堂、清明会族长制,变化为族会,乃至宗亲会;族谱体例引进人类学观念与方法;资助族人求学进的是西式学堂。无论是组织形态还是在各种活动中的表现,克服传统的宗法因素,逐渐变成民主自治团体(《中国宗族通史·清代卷》,人民出版社,2024年,第4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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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宗族研究的一些新思考


综上所述,近些年,关于明清以来江南宗族的研究成果众多,百家争鸣,成为热点。这固然与江南宗族作为明清区域性宗族研究对象受到关注有关,也与日本学者滨岛敦俊提出的“江南无宗族”观点产生的反响关系密切。


滨岛敦俊“江南无宗族”的问题其实不是江南有无宗族,而是江南无华南(闽粤)类型的宗族问题。明清以来江南宗族的形态是与华南宗族形态比较而言的,华南宗族具有聚族而居、规模庞大、功能突出的特色,在滨岛敦俊看来,华南是“宗族型社会”,宗族深深镶嵌于地域社会,乡族特色突出;江南则是“非宗族型乡绅社会”,江南的宗族较之闽粤宗族非常孱弱,不是社会的基础组织。应该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滨岛敦俊并没有给出江南宗族形态的更深入说明,而用“无”来代替“弱”,不仅不能令人信服,而且还会引起误解。但是,滨岛敦俊提出的问题,却刺激了学者对于江南宗族的进一步深思,于是产生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新的研究揭示出明清以来江南宗族具有离散性。离散性不同于聚集性,离散结构导致江南宗族的功能性也不同于华南宗族,所以江南与华南宗族的表象差异性较为突出,华南宗族多有强宗大族,宗祠雄伟,族规森严,而江南宗族显得文弱而零散。已有的研究揭示出江南宗族喜设义庄,宗族救济性、慈善性突出。我们看到江南宗族与华南宗族确实具有不同特色。


与宗族的离散性相关,江南宗族还具有城居化的特色。由于江南市镇发达,士大夫喜欢城居,江南宗族城市化也较为突出,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江南城市宗族较之乡村宗族更为兴盛。这提示我们宗族研究应细化为城市宗族与乡村宗族的比较及二者关系的研究,以此推进对于中国宗族形态的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晚清民国时期江南城市宗族发展迅速,较早接受近代化,宗族形态发生蜕变。我们看到传统的江南宗族可以适应现代生活,并不是置身于现代社会之外,更不是与现代社会对立。


此外,有关江南地区赘婿的性质涉及祖先的由来、祖先建构及族谱纂修等问题,江南赘婿的讨论似可扩展到其他地区,从而对赘婿身份得到更深入的认识。江南宗族建构还与明初打击大族有关,与其他地区比较而言,这也是江南宗族形态的特色之一。江南宗族与市镇关系的研究成果也给人很深印象,市镇“主姓”对地域社会的影响引人注目。


“江南无宗族”这一命题出自区域性宗族比较及类型化,基于滨岛敦俊与华南宗族的比较,促进了我们对于中国宗族形态的思考。不过,宗族的类型化研究还可以跨区域探讨,以获得对于宗族新的认知。如明代福建、江西、安徽等省区宗族沿袭宋元传统,传承故家文献,依靠科举制不断产生士大夫,得以顺利发展。宗族联宗通谱,规模扩大,维持名门望族,有力影响着地域社会。我们不妨称之为“闽赣皖型宗族”。而环太湖流域的江南宗族乃至广大江浙地区宗族命运跌宕起伏,在元代及张士诚政权政治宽松环境下生活优裕,发展壮大,明太祖对于支持张士诚政权的江南大族打击报复,成祖也打击报复支持建文帝的江南士大夫。重赋与粮长制困扰着江南宗族,平原水乡的环境形态,重视文化传承与科举出仕,“江南型宗族”体现出士大夫重视公有经济凝聚宗族的模式。


由于嘉靖议大礼推恩民间墓祭始祖、推广官员建祠祭祖,明代全国各地较多出现建祠祭祖的风潮,相应的修谱活动也进入高潮。明后期是宗族组织化与普及的重要时期,尤以广东等地突出,新型士大夫群体热心宗族建设,以此保家化俗,或可谓之“粤及北方型宗族”。上述三种类型的宗族划分,或许可以进一步把握明代宗族形态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中国宗族通史·明代卷》,第479—480页)。


总而言之,以上对于明清以来江南宗族的新认识,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们对于传统宗族形态与性质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