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湖县地方志办公室多措并举宣传《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2018-12-11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自12月1日施行,盐城市建湖县地方志办公室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宣传贯彻《条例》、推进依法治志、传承历史文明的浓厚氛围。
建湖县志办组织工作人员逐条学习《条例》内容,并在《建湖日报》上对《条例》内容进行全文连载。
建湖县志办利用“12·4”法制日宣传活动,制作精美宣传折叠手册,向社会免费发放,宣传《条例》相关内容。
(盐城市建湖县地方志办公室)